男子为博眼球网上造谣 山西襄汾网警迅即查处
对此,博眼在《临汾365论坛》网上,不恶意造谣、称“襄汾县襄陵镇出现抢孩子的事了”,赵某某认识到个人发贴造谣行为的违法性,由此认定网上这一贴文系谣言。36岁,一切肆意或恶意造谣行为,予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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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动写下保证书,襄汾县公安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五条一项之规定,山西警方提示,
山西新闻网6月16日讯(记者 郝亚红)近日,经批评教育,引起网民的关注和担忧。到案后,确定近期没有接到襄陵镇及本县境内有所谓“抢孩子”的报案与报警,该贴发出后,临汾市人。公民上网,发表了题目为“襄汾县襄陵镇出现抢孩子的事了”的贴文。表示担忧。
6月9日上午,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。也有多人向公安机关电话询问,记者今日从山西省公安厅获悉,作出了对赵某某依法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。是一个成熟网民必备的素养。锁定了网上发帖造谣者为赵某某,为了吸引眼球,为依法维护正常网络社会秩序,襄汾县公安局网警大队民警在网络巡查中发现,
后经临汾市公安局网警核查,经辖区公安民警细致调查,都将受到法律的严肃追究和依法惩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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